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的通知》要求,现将现将我校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曲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学生(不包括2015级学生、研究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次活动我校共资助28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在校生,每人资助2000元。
三、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填写“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标准条件开展评选,确保整个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2、确定资助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后将申请审批表、汇总表电子版于2015年9月21日前发送邮箱xszz302@163.com?xml:namespace>。
3、学校按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立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慈善总会。
4、加强宣传,共同推进。评选过程中重点宣传推荐学生自强自立、发奋学习、关爱社会、品学兼优的典型事例,把“扬帆工程”和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结合起来,成为培育青年在校生慈善意识的有机载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3日
附件:1.“扬帆工程”名额分配表
2.“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
3.“扬帆工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