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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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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织、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统战工作,关心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3.按照校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学生教育工作。制定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风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5.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完善并落实实施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奖、惩工作,指导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负责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工作。

6.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配备发展、管理培训、考核奖励、职称评审等工作;做好学院选拔聘任的班主任备案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奖、贷、助、减、免等资助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组织实施资助育人工作;做好学生医疗保险服务等。

8.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公寓的调配使用、安全风险排查、卫生、秩序等日常管理和物业服务监督工作,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协调地方政府、居委和物业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的后勤保障,维护学生利益。

9.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机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0.负责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组织举办各级各类招聘会、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组织建设学生就业基地,组织协调毕业生档案审核与转递等工作;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工作及生涯规划、求职技能比赛工作。

11.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制定创新创业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好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创客基地、创业孵化园等各类平台;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

12.负责美育和劳动教育工作。组织师资开设艺术类公共课,开展艺术素质教育;组织并参加各类艺术类比赛和演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组织辅导员开设劳动教育课,建设劳动教育基地。

13.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在校大学生兵役工作。

14.做好本单位资产管理、档案整理及保存工作。

15.完成本单位相关常设性议事协调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

16.负责学生活动等内容相关合同的管理。

17.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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