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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帆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5-09-14      信息来源: 暂无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的通知》要求,现将现将我校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曲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学生(不包括2015级学生、研究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次活动我校共资助28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在校生,每人资助2000元。

  三、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填写“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标准条件开展评选,确保整个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2、确定资助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后将申请审批表、汇总表电子版于2015921前发送邮箱xszz302@163.com

3、学校按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立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慈善总会。

4、加强宣传,共同推进。评选过程中重点宣传推荐学生自强自立、发奋学习、关爱社会、品学兼优的典型事例,把扬帆工程和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结合起来,成为培育青年在校生慈善意识的有机载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913

 

 

附件:1.扬帆工程名额分配表

2.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

3.扬帆工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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