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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合格项目公示及报销的通知
日期: 2022-10-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系项目指导教师、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2020年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验收工作结果及结项项目的经费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结果:

经前期结项材料收取及专家审核,现对验收通过的2020年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4日-2022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反应。电话:0537-4454326。

二、报销流程

1.项目负责人整理报销凭证,并附使用细则说明各类发票用途,阐明经费使用情况。

2.项目指导教师协助学生完成《2020年大创项目结项经费明细表》(附件1/附件2)的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日常报销单》(附件3)《差旅报销表》(附件4)的填写、审核、签字、盖章;并将项目材料整理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审核、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上报财务处,完成报账工作。

、报销提交材料

1.附件1或附件2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经费明细表

2.附件3:日常报销单

3.报销票据(正规发票、差旅报销凭证等)

因项目产生差旅费用的,需另外提交:

4.附件4:差旅报销表

5.附件5:曲阜师范大学差旅审批表

6.附件6:特殊事件说明表

、上报要求

项目指导教师负有指导学生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全过程指导的指责,包括指导、协助学生完成项目的报销工作。

本次报销因为线下报销,采取院系、学生工作处双审核制。

1.附件1附件2按项目实际内容填写;

2.附件3经费号为00231903,院系审核后,院系负责人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单位审核人处签字,经办人为项目指导教师签字;

3.因项目需要,参加教学、管理、比赛等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曲师大校字〔2021〕17 号报销需提供会议(比赛)通知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出差目的和活动具体内容的函件材料。

差旅费的报销应提供完整的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票据,需填写《差率报销表》(附件4),由院系盖章;《曲阜师范大学差旅审批单》(附件5),出差人员确因特殊原因实际发生住宿或交通并只能提供住宿发票或交通票据的,或出差途中交通票据不连续完整的(比如单程车票),填写《特殊事项说明表》(附件6),交由学生工作处签字、盖章。

4.报销票据为正规发票、车票,不接受定额发票、收据、手写单等开销材料。

5.报销经费比例请按照实际申报,不允许出现打印费、车票等开销经费比例过高的异常情况。

6.报账学生应保证与本人学号关联的银行卡不注销,以确保报账完成后经费能顺利打到学生银行卡账户。

、材料上报地点

所有材料提交请在10月31号之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

曲阜校区:大活309办公室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7-4454326

日照校区:会馆2120办公室 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3-398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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