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生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届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人数
1.评选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评选人数:见文后附表。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审美观念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含选修课)成绩须在及格以上,历年思想品德鉴定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服务性劳动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竞技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指大一至大四,每次体测成绩均为良好等级以上,无体测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6.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7.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中获奖,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8.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评选人数确定初选人员。
2.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将评选办法面向在校师生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宣传,确定后的初选人员名单要线上线下进行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3.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表彰宣传工作。对毕业离校前有成绩不及格、结业或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者,取消其“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山东省教育厅。
四、评选日程安排
2023届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人 |
11月23日之前 |
学院完成评选、公示(公示不少于三天)。学院可视情况提前完成。 |
曲阜校区: 联系人:李扬 办公室: 大活313室
日照校区: 联系人:姜振栋 办公室: 会馆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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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
学院分校区向学生工作处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PDF版评选工作报告 要求: 含评选程序、评选名单,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学院行政章。 2.上报附件1:Excel版《山东省2023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成绩单 要求: 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院行政章、院长签字。按照推荐名单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注:历年体测成绩证明不需学院提供,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推荐名单与公共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成绩核对后,统一出具证明。 11月23日上午10点之前,将电子版材料通过微信发给对应校区负责人,学院可视情况提前完成。 |
11月24日 |
学生工作处审核材料、公示 |
11月30日前 |
1.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通知学院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网址http://gxjy.sdei.edu.cn/)完成省优学生设置。 2.学院组织学生在就业网填写《山东省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联系学生工作处审核。 3.学生工作处导出评审表发给学院→学院统一打印,1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到一页纸上→盖学院行政章,按照推荐名单顺序排好,分校区交给对应校区负责人。 操作流程参照附件2。 学院可视情况提前完成。 |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1.山东省2022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优秀毕业生评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附表:
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分配人数 |
学院名称 |
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基数 |
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分配人数 (按5%计算,四舍五入) |
文学院 |
292 |
15 |
历史文化学院 |
309 |
15 |
外国语学院 |
180 |
9 |
教育学院 |
273 |
14 |
数学科学学院 |
260 |
13 |
物理工程学院 |
305 |
15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53 |
13 |
生命科学学院 |
217 |
11 |
体育科学学院 |
179 |
9 |
心理学院 |
122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12 |
11 |
传媒学院 |
231 |
12 |
美术学院 |
107 |
5 |
音乐学院 |
109 |
5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279 |
14 |
计算机学院 |
46 |
2 |
合 计 |
|
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