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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9-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班主任队伍建设,总结班主任工作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经验,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试行)》(曲师大校字【2017】3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校2017-2018学年聘任的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班主任考核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按照学校总体要求具体负责实施。

学院党委书记是班主任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是具体负责人;各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二、考核程序

个人自评。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人工作,对一年来的工作体会和为学生人生观引导、成长成才指导、班级管理、解忧济困等工作进行梳理,按要求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考核表》(附件1),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个人的工作小结等相关材料。

组织评价。由学院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班主任开展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

学生评价。由学院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以适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方式,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议。并根据组织评议和学生评议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大学班主任学年工作考核测评表》(附件2)

考核结果确定。采取自评、组织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班主任的比例不超过10%。对学院建议考评意见为优秀且学生满意度较高的班主任,学校择优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三、奖惩

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上报的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人事处,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同等条件下,获优秀班主任称号教师优先晋升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各种荣誉评选中优先考虑。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予以解聘:

(一)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拒不执行学生管理工作安排,对工作不负责或不能积极履行班主任职责,造成班级管理重大负面影响

(三)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各学院请2018年10月11日前将学院班主任工作总结、《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考核表》、《曲阜师范大学班主任学年工作考核测评表》、本单位给出的《班主任评价结果排序汇总表》(附件3),分别以书面形式(需签字盖章)和电子邮件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科。日照校区各学院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姜振栋老师处。

电子邮箱: jyk304@163.com

联系人:石倩

联系电话:0537-4456701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考核表

       2、曲阜师范大学班主任学年工作考核测评表

 3、学院班主任评价结果排序汇总表



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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